为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机制,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08年起,省财政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合法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连片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2008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的新增土地流转项目,省财政按每亩100元的标准对土地流出方(农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来源:无忧考网-注会 http://www.51test.net/cpa 更多信息请访问: 无忧考网注会频道 交流讨论: 精品学习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