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考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宽进严出)的高等教育形式。目前我区开设了本科和大专两种学历层次的28个专业。考试采取学分累计的办法,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成绩考核全部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即予办理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1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反对分裂,遵纪守法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的限制,均可依照有关规定,报名参加我区已公布开考专业的自学考试。
2、业务部门委托开考的公安管理(专科)、监所管理(专科、本科)、金融(专科)和小学教育(专科)、护理(专科、本科)、通信技术(专科)、通信工程(本科)等专业的报考对象为委托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在职干部、职工,其他部门人员报考须经委托部门同意,才能报名参加考试。
二、开考专业及主考院校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主考院校 报考对象
汉语言文学 专科、本科 西藏大学 社会考生
法律 本科(基础科段、本科段) 西南政法大学 社会考生
会计 专科、本科 西南财经大学 社会考生
公安管理 专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公安系统考生
行政管理 专科、本科 四川大学 社会考生
藏语言文学 专科、本科 西藏大学 社会考生
秘书 专科 西藏民族学院 社会考生
英语 专科、本科 西藏大学 社会考生
监所管理 专科、本科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司法系统考生
金融 专科、本科 西南财经大学 社会考生
小学教育 专科、本科 四川师范大学 小学教师及教育行政人员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西南财经大学 社会考生
工商企业管理 独立本科 重庆邮电学院 社会考生
计算机及其应用 专科 西藏大学 社会考生
计算机网络 本科 重庆邮电学院 社会考生
护理 专科、本科 西藏大学 卫生体系考生
通信技术 专科 重庆邮电大学 移动公司系统考生
通信工程 本科 重庆邮电大学 移动公司系统考生
三、报考手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考手续
首次报考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有关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在职人员持单位证明,城镇非在职人员持街道办事处或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农民持乡(镇)政府证明,军人持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首次报考本科段的考生,必须携带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经办人员验证后方予办理报考手续。现就读大专(高职)生和参加自学专考试还剩二、三门科目的考生,也可参加自学考试本科考试,但在本科毕业之前必须拿到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办理本科毕业证书,首次报名的考生须交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继续报考者(即老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直接报名。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由委托单位统一到地(市)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考生均须凭本人身份证报名、报考,并在报名登记卡上填写身份证号码。本次考试报名现场采集照片,考生本人必须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若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委托其他人报名的,须交考生本人一张5寸证件照。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按《关于教育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格「2007」897号)规定缴纳报名费30元,考务费每科次30元,考生缺考,报名费、考务费一律不退。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6月20日至6月25日。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各地(市)自考办。2008年8月10日之前各地市上报自学考试试卷数、报名信息库。数据一经上报,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在报名时可预订教材,预缴教材款。教材到后按定价多退少补。
四、考试规定
1、考点一般设在地(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及经自治区考委批准设立的考点,由地(市)自考办负责组织考试。
2、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三者不可缺一)到指定的考点和考场对号入座。
3、考生应自觉学习有关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违纪、舞弊,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对扰乱考场秩序者,由公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论处。
五、办证时间
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