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其中,新颁布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2007年12月31日起已施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新颁布的评估准则将于2008年7月1日全面施行。
2008年我省cpv后续教育工作具体设想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举办专题宣传(媒体)\专题讨论(网络)\专题培训班来逐个宣传、学习准则类文件,带领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就执业中的问题对照准则展开研讨,达到统一思想、解决问题、规范行为、执行准则的目的。形式上采取大课与小会相结合、以教学互动和讨论为主、评估师人人参与的做法,注重培训效果。
督促、指导评估机构结合业务实际,展开新准则的内部、自主专题培训,安排评估机构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并提交总结报告。
我们还将在省评协网站开展宣传、学习新准则的活动,具体如发布评估机构内部培训的学习题目、网上竞答、评估新准则知识竞赛、案例分析等,及时将准则执行情况和认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网络安排讨论,并向中评协及时报告评估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
二、时间安排
1、从2008年2月起至6月底,用半年时间在全省评估行业内组织开展评估准则培训,确保全省专营评估机构近50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轮训一遍,为7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评估准则提供保证;
2、7月1日起对剩余的和新设立评估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展开培训,保证一个不漏。
三、培训分工
省评协:为中评协举办的全国评估准则面授培训班推荐学员;在中评协培训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培训方案,并报中评协备案;组织本省培训师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中评协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班,并组织考试;利用中评协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教学光盘,举办本省评估准则面授培训班,组织培训期间的研讨和考试;向中评协反馈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学习中提出的疑难问题;认定本省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引导本省评估机构开展内部培训,指导和检查其培训情况并通过考试、考勤等形式验收。
评估机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