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夏资产评估事务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变更合伙人。原合伙人蔡建华将在江西华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熊桂华,转让后事务所合伙人为颜明、熊桂华。 根据财政部第22号令《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对该事务所上述变更事项进行了备案登记。 特此公告。 来源:无忧考网-评估师 http://www.51test.net/pgs 更多信息请访问: 无忧考网评估师频道 交流讨论: 精品学习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