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加入VIP   如何付款   会员好评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全部考试
中国司法考试门户网站
报名时间-试题答案-成绩查询
司法考试 报名查分 真题答案 模拟试题 考试辅导 网络课程 网址大全
司法考试试卷科目 司法考试一卷 | 司法考试二卷 | 司法考试三卷 | 司法考试四卷 | 司法考试大纲
国家司法考试热点 2010年司法考试报名 | 2009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 司考分数线 | 司法考试通过率
国家司法考试培训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辅导招生-名师主讲高通过率!点击免费试听!
  司法考试 | 司法考试资讯 | 司法真题 | 模拟试题 | 指南 | 教材 | 专题 | 网络辅导 |
 首页 >> 国家司法考试 >> 司法最新资讯 >>国家司法考试选择题选项解题思路的十点规律

国家司法考试选择题选项解题思路的十点规律[1]


www.51Test.net  2008年5月29日  来源:万国学校   考试保过
【万国学校 - 国家司法考试】:
对于选择题,首先要声明的是:实力是最关键的,技巧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只有在个别情况下才会成为生死攸关的砝码。选择题占据了司法考试75%的分值,这种题型回答好坏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够通过司法考试。有卷四分数极低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的,却没有前三卷极差最后却能过关的。所以,一定要重视选择题,把司法考试复习的重点放在前三卷上,这样才能确保通过司法考试。这里所谈的做题技巧主要是保证考生正常发挥自己的水平,避免掉进出题人设计的陷阱里,当然偶尔也能帮助考生在无奈的情况下通过一些推理判断来获得分数,增加通过司法考试的几率。

选择题的做答存在技巧与方法。选择题的待选项中已包有大量的信息,可以提示我们该从哪个方向进行思索,或将哪部分知识进行筛选、判别。只是由于我们的记忆不够准确,容易产生似是而非的印象;或者对法条及原理的理解不够精当,容易发生部分的偏差与错误;或者由于审题不够仔细,忙乱中误选了不正确项。

选择题中干扰项的存在一方面给我们增添了答题的难度,比如混淆了我们的思维,误导了我们的答题方向,但另一方面也减轻了答题的难度。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在题干的要求下,以干求肢分析各选项,排除干扰。

其实,考官在设置选项之时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参照于某种规律,这种潜在规律多半发端于设计选项的目的。这些规律往往也利用人类思维中某些常见的弱点,比如说在逻辑判断与推理中常犯的错误等等。例如,干扰项与正确项常常会部分相同,部分不同,这样才能考察考生是否是完全掌握了知识点。再例如,在选项中考官有时会不自觉地设置一个正确项,然而又设置一个与此正确项内容截然相反的错误项,让考生在两者中进行取舍。而此时我们往往能借助一些选项之间逻辑关系的帮助,缩小选择的范围或确立选择的方向。排除法,是选择时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遵循以上思路,通过对选择题选项之间关系的研究,笔者提出如下规律供考生参考。

1.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存在承接、递进关系,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具有承接、递进关系可能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2.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内容相近或类似,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内容相近、相似而存在同时成立的可能,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3.单项选择题中,一旦出现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则正确选项往往由这两个对立选项中产生。

在司考试题的单选题中,常常出现这样的出题格局:4个选项中往往有一对选项内容对立,这是考官为了测试考生记忆、理解准确程度而特意设制的,殊不知却往往给了我们以缩小选择范围的帮助。这两个互相对立的选项有时在语序上相似,有时部分内容相同,从语法结构上容易判断出来。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内容对立,则正确选项往往从AB中择一产生。(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 例如:2007年卷二第26题: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答案:B 。A、B选项内容对立,答案就从A、B中产生。

4.在单项选择题中,如果四个选项属于同一类别的四种情形,可以考虑选择其中情节最严重的一个做为答案。例如:2007年卷二第5题。

5.在单项选择题中,如果一个选项的表述与其他选项存在着明显差异,则该选项为正确答案无疑。例如:2007年卷三第4题: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

答案:D 。D选项的表述与其他选项存在明显差异。

6.在单项选择题中,如




更多司法信息请访问: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五十三条   2009-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五十四条   2009-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五十五条   2009-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五十六条   2009-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五十七条   2009-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五十八条   2009-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五十九条   2009-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六十条   2009-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六十一条   2009-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六十二条   2009-11-19
无忧考网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考试报名时间,试题真题答案,成绩查询查分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邮件:51test.net@gmail.com

     




 国家司法考试热点推荐  >>更多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2009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09司法考试分数线
2009司法考试通过率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
2009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国家司法考试课程推荐  >>更多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次通过!
权威培训:2009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法律教育网2009年司法考试实验班招生方案
法律教育网2009年司法考试精品班招生方案

 国家司法考试文章推荐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即将开始
中国普法网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分析
“超牛办公室”:近半人通过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坚持“四个阶段”是通向成功之路
广东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司法热点试题  >>更多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答案(试卷一)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答案(试卷二)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答案(试卷三)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答案(试卷四)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一)
中国普法网: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备战2009司法考试预热模拟题卷一(含详解)
万国学校:刑事诉讼法50道试题及答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