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南省文昌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充实文昌市中小学老师队伍的力量,补充边远空编的学校和中学、职校部分空岗学科,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文昌市拟决定在省内外招聘190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小学95名,中学55名,职校40名。
为切实做好文昌市200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联合制订了《文昌市200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董新月为组长、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综合组、笔试考核组、课堂评估考核组、保密组、监督检查组。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和“按需设岗、定向招聘、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招聘到所需学科的优秀教师。
据方案要求,此次招聘的小学老师必须是文昌籍、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非文昌籍的代课教师必须在文昌农村小学任教5年以上)。具有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户籍无限;中学(职校)教师必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职校专业教师同时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资格。此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下(即1973年6月1日后出生)。在职代课教师如连续教龄满10年以上(含10年),经政审合格,年龄可放宽到40岁(即1968年6月1日后出生)。
文昌市200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分笔试、课堂评估、奖励附加分(笔试入围者)三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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