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2007年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自本日起,可于每周三、四携带如实填写好并贴好照片的《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准考证和近期两寸照片一张,到省人事厅十一楼业务受理大厅职称处受理台办理合格证书(6月25、26日经办人外出开会)。 有关说明: 1、《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以直接在江西人事考试“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2、省人事厅地址: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 3、联系电话:0791-6386317. 来源:无忧考网-建造师 http://www.51test.net/jianzaoshi 更多信息请访问: 无忧考网建造师频道 交流讨论: 精品学习论坛
1、《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以直接在江西人事考试“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2、省人事厅地址: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
3、联系电话:0791-6386317. 来源:无忧考网-建造师 http://www.51test.net/jianzao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