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泉县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充实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广播电视工作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违纪处理; 2、热爱广播电视工作,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 3、综合素质较高,形象气质俱佳,普通话标准流畅,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一乙以上,计算机运用熟练; 4、具有播音主持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68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5、有一定播音主持相关工作经验,素质条件特别优秀的男女青年,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包括播音水平测试)、初录及考察、体检、公示及岗位实践、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报名时间从2008年6月1日至6月15日。参加招聘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 专业技术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等材料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从事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实绩材料,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个人简历一份。 2、资格审查:经县广播电视局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播音水平等内容,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初录及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确定初录人员并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为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5、体检:对考察合格的初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及岗位实践:对初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无异议者在招聘岗位试用3个月。 7、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与县广播电视台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本次高薪招聘播音主持人实行合同管理,协议工资,月工资在1500元以上,年薪在20000元以上,具体待遇与县广播电视台协商解决。 咨询、联系电话:0915—6311155 石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广播电视局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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