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省利津县中小学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事局核准,利津县部分学校招聘专任教师50名,其中县直学校27名,乡镇中小学2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县直学校普通学科教师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县直学校音乐、体育、微机教师招聘范围:东营市生源(含胜利油田,下同)择业期内(2006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东营市生源择业期内(2006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和与需求专业相同、相近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有招聘计划的,只准按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无招聘计划的,可任选其中一科报考;小学教育“3﹢2”和学前教育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已签署就业协议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协议签署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 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县直学校普通学科教师招聘报名时间:2008年7月5日~9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7月10日下午2:00-6:00 乡镇中小学和县直学校体育、音乐和微机教师招聘报名时间:2008年7月14日~16日。乡镇中学和小学分别报名。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7月17日下午2:00-6:00 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利津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时须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半身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打印稿)和加分证件。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准考证须由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领取。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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