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2008年统一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招聘暂行办法》、大理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关于剑川县2008年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计划的批复》(大人复〔2008〕2号文件)及《关于做好2008年大理州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2008〕28号文件),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我县于今年9月初参加全州统一考试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县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08年剑川县统一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后)。
三、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批准招聘的全县各级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
对象:剑川县内户口或生源(其中,剑川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岗位面向全州招聘,可为州内户口或生源),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外,经全日制(脱产)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
条件:(一)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参加全州各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并签定了聘用协议的毕业生;(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四、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08年7月7日至9日(共3天)。
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要求,可以报考1个我县专业岗位,同时也可以报考1个与我县岗位专业要求等报考条件相一致的州级岗位(简称报考两个岗位,下同)。报考两个岗位的考生,在专业归类上必须相同。
报名地点:我县报名点在县人才市场(县文化馆一楼)。州级报名点在大理州民族中学体育艺术馆(详见州招聘公告)。考生既报考州级岗位,又报考我县岗位的,分别到县和州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或生源证明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持上述证件到现场报名。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亲属携带上述所需证件和资料代为报名。同时报考州级和县级两个专业岗位的考生,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县(或州)报名点,并交纳考试费,另一份加注县(或州)人事局意见后,由报考考生交至州(或县)报名点。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各主管部门和报名点要积极接受,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报名。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经州人事局审批后可进行调整、归并;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招考计划;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考试费用:根据云发改收费函〔2006〕229号文件规定,考生须交纳80元考试费用。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凭县人事局或州人事局出具的收费凭证报名,不再重复交费。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总计20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考试合成总成绩的50%。
笔试范围:《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不限定具体教材及版本。
笔试加分:根据大理州统一规定,对傈僳族、苗族、阿昌族、藏族、布朗族、拉祜族等六个“特少民族”考生报考非“特少民族”岗位时笔试总分加5分。面向傈僳族、苗族、阿昌族、藏族、布朗族、拉祜族等六个“特少民族”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考的岗位,其他民族毕业生不得报考。以上六个“特少民族”考生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