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加入VIP   如何付款   会员好评    网站首页   全部考试   加入收藏
  中国司法考试门户网站
  考试报名-试题答案-成绩查询
司法考试| 司法资讯 | 司法试题 | 司法模拟题 | 指南 | 图书 | 司法课程
 司法考试科目 司法考试一卷  司法考试二卷  司法考试三卷  司法考试四卷  司法考试大纲
 司法考试热点 2009年司法考试报名  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司法考试通过率  司考分数线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江苏 浙江 山东 江西      广东 福建 广西 海南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安徽 山西 四川 云南 贵州 陕西 吉林 辽宁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黑龙江 内蒙古
 司法频道 | 资讯 | 真题 | 模拟 | 指南 | 教材 | 网址 | 热点 | 收藏 09司法网络辅导 |
 首页 >> 国家司法考试 >> 司法最新指南 >>名师解析: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论述题参考范文


名师解析: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论述题参考范文

http://www.51Test.net  2008年7月20日  来源:网络综合
  第一道:

  素材一:中国古籍《幼学琼林》载:“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增广贤文》也载:“好讼之子,多数终凶。”中国古代有“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

  素材二:1997年3月11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199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20多万件,比上年上升约16%。2007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06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10多万件。

  根据所提供的素材,请就从古代的“无讼”、“厌讼”、“耻讼”观念到当代的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变化,自选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参考范文:

  西方历史法学派认为,法律如同语言一样,是民族精神的体现,它随着民族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在古代中国,儒家文化的浸润形成了东方民族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种民族个性在法律领域表现出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无讼”和“厌讼”的观念。孔子曾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争讼是人际矛盾激化的表现,而无讼则是官员、士人乃至整个社会公众的理想,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人们更愿意通过调解、和解而不是诉讼的方式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构成了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二十世纪初进入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来,中国法律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传统的法律被否弃或者改造,按照现代标准构建起了越来越完备的法律体系;其二是法律理念或法律意识的现代化,人们对于法律的态度和看法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突出表现在近几十年来人们对诉讼的热衷:在发生纠纷之后,人们打破了“无讼”和“厌讼”的传统禁锢,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公众对诉讼的偏爱是一种值得肯定的现象,因为诉讼率的不断提高,既表明公民了对司法公正司法权威的认可,同时也是公民权利意识不断提高的直接表现。法治社会要求司法树立起权威,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因此,人们从“无讼”、“厌讼”转而相信和亲近诉讼,这是法治进步的一种表现。但是,在肯定诉讼率上升的同时,还要防止出现另一种极端现象,即把诉讼当作是现代社会唯一的纠纷解决机制,而忽视了其他解决方式的重要作用。事实上,在法治社会,解决纠纷的方式远远不止是诉讼一种,在很多问题和很多领域,诉讼并非是最佳的解决方法,而那些相对温和和灵活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却有可能是化解冲突的更优选择,西方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ADR运动就是人们对诉讼机制积极反省的结果。

  因此,在中国走向法治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强调法律观念的现代化改造,另一方面也必须对法律传统中的有益因素进行继承和吸收,具体到纠纷解决机制方面,那就是:既要重视诉讼在现代社会中的主导性地位,同时对于“厌讼”的传统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和解、调解等方式也要给予理性分析,在建设 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尤其要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和完善。

更多信息请访问:司法频道    司法课程    司法论坛

   2007国家司法考试相关文章
   法律教育网2007司考征文作品选登   2008-10-2
   2007年,我用零碎时间攻克司考   2008-10-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四   2008-9-29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三   2008-9-29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二   2008-9-29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一   2008-9-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订)   2008-9-2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   2008-9-2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2008-9-2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2008-9-21
声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无忧考网所提供的考试报名,试题答案,成绩查询查分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本网站内容不慎侵犯权益请联系51test.net@gmail.com。

     
 司法最新课程推荐
法律教育网2009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法律教育网2009年司法考试实验班招生方案
法律教育网2009年司法考试精品班招生方案

 司法频道热点专题
2008司法考试通过率
2008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网上查询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2008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08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2008年司法考试答案
2008年司法考试试题
司法考试各地司法局网站
   >> 全部司法热点专题

 司法频道特别推荐
2008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2008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08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预告
2008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查分网站
2008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中国普法网
2008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查分时间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2008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网上查询
历年司法考试查分时间、分数线时间及合格分数线
访谈预告:专家分析08年司法考试过关率

 无忧考网司法问答专区

 司法频道最新更新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分数线 通过率大幅提高
"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 河南郑州检察机关通过率57.58%
台湾考生过司考超5% 执业办法尚在研拟
企业招聘考核时发生伤亡事故属工伤吗?
隔代探望权是否应当受到保护?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偷看他人电子邮件,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司法考试综合辅导漫画解读物权法
山东烟台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申领公告
黑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告

 司法频道热点试题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2008年司法考试热点:三个至上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四及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
200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之《民法》真题试卷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