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洪府厅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我区将组织开展2008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2008年共安排50个事业编制进行公开集中招聘(其中:卫生 系统招聘22人,教育系统招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08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78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3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68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63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南昌市湾里区2008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八)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三、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请查询《南昌市湾里区2008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8至8月1日,每天8: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
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点:设在湾里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办公室(湾里区幸福路317号)
报考卫生专业人员的报名点:设在湾里区卫生局办公室(湾里区招贤大道西外环高速入口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证,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3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已就业人员还需开具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者应现场填写《2008年南昌市湾里区招聘教师登记表》和《2008年南昌市湾里区招聘卫生专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交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凭审查合格后的报名表办理笔试缴费手续,用人单位资格审查人员凭应聘人员的缴费收据收取报名表,并按岗位编码分袋装存、计数,报名结束的当天按《南昌市湾里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信息汇总表》格式编录,汇总报名结果。编录完毕的报名表和汇总表由区教文体局和区卫生局分别报送区人劳局留存一份。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文体局、区卫生局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经审查合格的,资格审查人员在《2008年南昌市湾里区招聘教师登记表》和《2008年南昌市湾里区招聘卫生专业人员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
初审:在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携带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相关专业的职业(执业)资格证原件(今年报考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学工处出具已申报证明,其他人员由报名县区教体局出具已申报证明;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限南昌地区在编在职教师提供);在南昌地区民办学位尚在合同期内已聘的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复审:区教文体局和区卫生局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初审所需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教师资格证、卫生专业人员相应岗位资格证若在聘用之前尚未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特别说明:
1.报考卫生专业人员的,具有副高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同)以下,可免试,经考核合格直接骋用。
2.报考教师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其中小学岗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凡具有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 称号的,可免予笔试、面试,以人才引进的方式,直接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