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招收士官工作公告 一、招收士官专业、对象和条件
招收的专业为:电子信息和财务会计两类(具体专业代码详见附表)。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男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也可招收。
二、招收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应届毕业生在其就读学校(分校)所在地的区县征兵办公室报名和办理入伍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在市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三、招收工作时间安排
6月27日至28日,集中组织体检;7月上旬前,进行政审、专业审定、确定预招对象和签订协议书等工作;7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8月上旬补入部队。
四、招收士官的任命
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由接收部队根据选取士官的批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授予相应的士官军衔并按规定年限晋升。
(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人员,任命为第一期士官并授予一级士官军衔;满3年、不满6年的,任命为第二期士官并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满6年、不满10年的,任命为第三期士官并授予三级士官军衔。
(二)应届毕业的大专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1年的,任命为第一期士官并授予一级士官军衔;满1年、不满4年的,任命为第二期士官并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满4年、不满8年的,任命为第三期士官并授予三级士官军衔。
(三)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3年的,任命为第二期士官并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满3年、不满7年的,任命为第三期士官并授予三级士官军衔。
(四)直接招收的士官,服满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后,必须服满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军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五、招收士官应享受的待遇
(一)经批准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由招收地的区县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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