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县关于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琼人劳保[2005]57号文)规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陵水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将组织实施公开招聘2008年陵水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医务人员岗位21个(详见附件1)。 2、行政后勤岗位8个(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组织人事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8月4日至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陵水县人事劳动保障局(陵水县就业培训中心一楼);咨询电话:83322616,联系人:王女士。 (三)报名要求: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未领到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凭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务人员笔试科目为各类专业基础理论;行政后勤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聘职位数,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在9人以上(含9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4、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少数民族考生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陵水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另行通知。 四、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和体检;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陵水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天。陵水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在聘用审批时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财务会计人员在试用期间必须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新聘用的医务人员经2个考试周期后,仍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一律予以转岗或解聘。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 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信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详细事项请登陆陵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到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查询。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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