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8月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省人事厅批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2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合作经济网[[www.scpta.gov.cn]www.scoop.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
商贸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德阳市千山街399号 中等职业教育
四川省
贸易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雅安市雨城区康藏路783号 中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07年7月31日前毕业、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且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四川省商贸学校电子商务教师和四川省贸易学校机械电子教师可放宽到国民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次应聘人员的专业均以本人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为准。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共计14名,其中省商贸学校8名、省贸易学校6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08年8月12日至8月17日24∶00止。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资格初审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考核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08年8月19日24时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