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和外销员从业资格)两项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8日 上午: 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 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 (从业,英、俄、日、法) 11月9日 8:30开始,外经贸外语口试(从业,英、俄、日、法)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大专以上在校学生,持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6、 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三)报名条件中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之和,其截止时间为2008年底。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免试《外经贸外语》科目, 但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 (二)审批手续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免试科目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11日-7月1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以保证在对应的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2、办理免试科目审批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在“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日。 (3)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4、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免试申请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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