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公安局关于贯彻《2008年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精神,近日,洪雅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五有”措施,该措施表明,到2008年年底,洪雅每所学校都将至少有一名具备一定禁毒教学能力的老师。
据介绍,“五有”即:有禁毒课措施;有禁毒师资;每所学校至少有一名具备一定禁毒教学能力的老师;有禁毒辅导员和有禁毒主题活动。通过五有,禁毒大队将指导和协助各类学校,广泛组织学生开展禁毒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逐步形成课堂内外互为补充、相互渗透的禁毒教育工作机制,壮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声势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