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2008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来政人发〔2006]25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报来宾市人事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4人。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界定,按10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 (六)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所需资格条件、范围及对象等详见《来宾市兴宾区2008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一览表》(附件一)。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08年9月17—19日,在兴宾区教育局5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等材料到兴 宾区教育局5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来宾人才网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1式2份。报考人员先将《报名表》提交招聘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然后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方可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 10元,《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 (三)岗位开考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两个工作日内报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8年10月21—22日到兴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命题 笔试试卷由市人事局提供,并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阅卷、登分。 2、笔试时间 2008年10月2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兴宾机关办公网及兴宾教育信息网公布。 5、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情况,由兴宾区人事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6、笔试由兴宾区人事局、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进行。 2、面试地点:兴宾区第二中学。 3、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报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通过来宾人才网、兴宾机关办公网及兴宾教育信息网发布,并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兴宾区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说课按报考岗位专业确定面试科目。每个科目说课课题范围由兴宾区教育局于面试前7天通过兴宾机关办公网、兴宾教育信息网发布,并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 6、命题:面试内容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设计,并严格按命题要求进行。 7、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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