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县2008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经中共兴仁县委、兴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兴仁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6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聘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确定招考聘用实施方案、公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公布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的程序开展工作。
二、招考聘用岗位设置
全县共招考聘用事业人员286名,岗位设置情况详见《兴仁县2008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在民办或民办代课教师、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中招考的小学教师;经国家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统一考试取得医学专业的执业资格证的放宽到中专学历);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兴仁县2008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岗位一览表》);
6、2008年10月31日前在兴仁服务满2年以上的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5、国家机关、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和试用期人员);
五、加分照顾
招考中对2008年10月31日前服务满2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笔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进行适当照顾。西部计划自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团省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和考核情况。
六、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1、时间:2008年9月9日至14日
2、方式:在贵州省考试中心网、新华网(贵州频道)、中国金州网、贵州省人事人才网、州人事人才网、兴义之窗网站、锦绣兴仁网站(http://www.gzxr.gov.cn)、《黔西南日报》、黔西南电视台、《兴仁报》、县政府公开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县教育局公开栏、兴仁电视台等发布招考简章。
3、咨询:张科能0859—621033613368591525
岑亮0859—6212375(教育)
(二)报名
1、时间:2008年9月13日至15日
2、地点:县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
3、报名需持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①毕业证书;②户口簿(因入学户口迁出的,持迁出时原户口簿或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③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标准的婚育状况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并经当地人民政府审核,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④民办教师和民办代课教师应出具民办教师任用证(试用证)或民办代课教师任用证(试用证)和所属教育辅导站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整顿在册并无工作间断的证明材料;⑤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等级证;⑥经国家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统一考试取得临床医学、影像、检验、药学、公共卫生等专业资格证的,提交有关证件;⑦报考播音与主持职位的,提供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以上证明。
4、考生向招录机关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兴仁县2008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播音主持职位的考生先进行登记,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测,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在民办、民办代课教师中招考40名小学教师职位,不受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的限制)。
5、报名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按每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