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36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08]56号)精神,参照我县往年招聘教师方案,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凡绥中县生源户口在绥中县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生报到证),采取直接聘用和通过考试择优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充实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聘用指标及范围
全县共聘用大中专毕业生323名。
1、直接聘用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126名。其中: 200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113名(2008年8月31日前到绥中县教育局报到的);2002年和2003年毕业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7名;定向师范生6名。
2、考试择优聘用师范类毕业生177名。聘用范围是2004年至2007年中师、幼师、专科、2005年至2007年本科毕业生(含营口中专委培英语专业和2005届郑州师专委培小教和小教英语专业毕业生)。具体专业聘用指标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的50%进行调整。不够1个专业指标的部分根据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四舍五入确定专业指标。
3、考试择优聘用非师范类毕业生20名。其中,职专4名(焊接专业2名,机械加工专业1名,电工电子专业1名。此聘用指标参照一高中和利伟高中招聘教师的做法,由县职专在县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共同监督下到各大专院校择优招聘,具体要求和操作时间由职专确定);初中10名(数学2,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2名,微机2名),小学6名(语文数学1名,英语1名,微机4名)。范围是2008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2007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
三、聘用条件
1、政治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初中教师:
师范类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后取得五大本科也可)。
小学教师:
师范类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营口中专委培英语专业按照师范类对待);非师范类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后取得五大专科也可)。
3、身体条件
按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标准,经县医院体检合格。
4、其它条件
五官端正,举止文明,普通话较好,口语表达流利、有条理。
四、聘用办法及程序
(一)直接聘用去向
直接聘用的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户口在农村的毕业生,根据学校编制、所学专业、学校急缺学科教师数量、家庭住址等因素,按照毕业生家庭所在乡镇学校、邻近乡镇学校的顺序聘用;户口在绥中镇的毕业生,根据学校编制、所学专业、学校急缺学科教师数量等因素,聘用到农村中小学校。
直接聘用的师范类毕业生如果不同意到指定聘用学校任教,取消其聘用资格,剩余指标调剂使用。
(二)考试择优聘用程序
1、报名办法
师范类毕业生根据学历和所学专业,按照所学专业聘用指标报名竞聘相应学科(中师和初中起点的专科毕业生全部报考小学相应学科;高中起点的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和数学学科;高中起点的小教双语、小教科学双语、小教数学双语、小教英语、特教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英语学科;高中起点的小教体育和小教体育双语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体育学科;高中起点的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初中相应学科;本科毕业生除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和数学学科外,其它专业都报考初中相应学科;农学师资本科毕业生报考初中生物学科)。
非师范类毕业生根据学科聘用指标自主报名(非师范类毕业生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宜就读教育学类专业规定的,县招聘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报名)。
2、考试内容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考小学语文和数学两科;报考小学其它学科和初中所有学科的,只考所报学科内容。试题以竞聘学科现行教材为基础,增加范围和难度。文化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考小学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为两科平均成绩)。应聘计算机学科的笔试成绩占50分,上机操作成绩占50分。
中学各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小学各学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项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