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硕士的培养主要围绕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方面,并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为方式和技能。培养的主要内容是:
(1)对各种社会现象(包括案例)能够自觉地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2)较熟练地进行法律推理。
(3)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进行事实调查和取证。
(4)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5)有起草法规的一般经验。
以上内容融入在各门课程之中,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运用。 来源:无忧考网-法硕 http://www.51test.net/fl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