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全面实行,海南省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岗位类别、等级设置以及岗位基本条件等都做出明确规定。 关键词:实施范围 凡以社会公益为宗旨,经过机构编制部门依法核定机构编制而正式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一律按照《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也参照《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凡是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只要签订聘用合同,单位与职工有正式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并按照聘用制度进行管理的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而且一视同仁、同工同酬。 关键词: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共分8个等级,最高级别为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技术岗位细分13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在原来高、中、初三个层级基础上拉伸、细化为13个等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到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此外,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按照实施意见,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3∶6。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供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事业单位种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关键词:岗位任职条件 各类岗位任职条件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通用条件,第二层次为基本条件,第三层次是具体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为: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职员岗位还有基本任职条件。 关键词: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省直各有关单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更多信息请访问: 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课程
公务员论坛
声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无忧考网所提供的考试报名,试题答案,成绩查询查分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本网站内容不慎侵犯权益请联系51test.net@gmail.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