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对于没有按要求进行清理或整改的普职兼办学校,各地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程序采取限制招生规模、责令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确保“一校两牌”清理工作得到全面落实。这是福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注册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的意见。 针对个别高中阶段学校以“一校两牌”混用进行招生,福建今年对高中阶段普职兼办“一校两牌”的学校进行了清理归并。经查,莆田十八中等5所高中阶段学校存在普职兼办“一校两牌”情况。随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普职兼办学校进行了分离归并,目前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
另外,从今年起,对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不再进行省级注册登记,其参加学业基础会考的学校代码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报福建省会考办备案。福建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发展的引导,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其办学行为,形成公办民办教育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