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级外语人才为主的多科性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 上海外国语大学现有24个硕士点:国际贸易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新闻学、传播学、企业管理。其中英语语言文学和俄语语言文学为国家重点学科;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和国际关系为上海市重点学科。
2009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35名(包括推荐免试、国家计划、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我校各专业均接受外校同类专业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
三、报考条件(依据国家2008年招生文件拟订,如有变动,我办将在2008年9月中旬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部网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表一
(邮寄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邮编:200083)
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
①我校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其他报考要求请参见下表。
表二
②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见表一、表二)至我办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08年10月初关注我部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办进行资格审查的同力考生不发放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③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力”(只能写“同等学力”四个字,不得出现其他内容)。
④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
3、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年龄不限;其他不超过40周岁。
4、考生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以复试时体检结果为准。
5、我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
6、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一律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资格。
四、全国统考报名及初试
1、全国统考报名与初试由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招办组织。
2、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网上报名一般为2008年10月10日-10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具体以考生所在地高招办的有关文件及公告为准)。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
(2)现场确认一般为2008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予办理(具体以考生所在地高招办的有关文件及公告为准)。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有关证件,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报名及考试地点:由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确定,一般设在地、市高招办或有关高校。
4、初试时间:以我校寄发的准考证为准,一般在春节前一周。我校将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后,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全国统考复试及录取
1、复试:我校以教育部分数线为基础,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复试资格。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一般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