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育和担负专门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理论或管理人才。
二、学习年限
各专业一般为三年。
三、招生专业 见“内蒙古财经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招生类型
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类型。
1.非定向生由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院,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由地方财政拨款培养,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院签订定向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生须与我院签订协议并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可转入我院,也可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 2 年 ( 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下同 ) 或 2 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必须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1)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①不允许跨专业报考;②须修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8 门以上主干课程(附教务部门成绩单、试卷、进修交款收据等);③只招收英语考生;④只能录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⑤成绩单、试卷、交款收据复印件在报名后交到研究生处(外地考生可寄来),原件复试时审核;⑥报名前应与研究生处联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自筹或委培生);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考试科目
2009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专业基础课(具体内容详见招生目录)。
八、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考生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时间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网址见当年国家教育部的具体规定或于9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上查询。(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另我院备有去年专业科目考试试卷,可向研招办咨询免费索取。
2.现场确认:时间见当年教育部的具体规定,一般在11月10日-14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现场照相。
3.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