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赖劲松)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与省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使用限期拆除中小学D级危房的通知,要求全省各设区市教育部门与建设部门(房管局)要密切配合,立即联合开展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工作,逐校摸清现存D级危房情况。对于经鉴定确认的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明显的安全隔离区,并应在1个月内拆除。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房管局)和教育厅直属中小学应于2008年11月底前,向省教育厅、建设厅报送中小学D级危房停止使用限期拆除的检查情况。省教育厅和省建设厅将择时对全省中小学D级危房的处置情况进行抽查。
据悉,自2001年以来,我省认真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危险校舍405万平方米,新建扩建校舍525万平方米,全面消除了2005年底前农村中小学危房项目库中的D级危房。从2006年开始,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确保今后每年新增的危房能够得到及时维修和改造。但由于校舍使用管理的问题,一些地方中小学仍有D级危房未及时拆除,有的甚至仍在继续使用。这些危险校舍严重威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校园的安定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