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务员体检按照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卫生厅(辽人发[2005]2号文件精神进行。体检须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所有列入体检名单的人员请务必于2008年11月18日早晨7点到市政府门前集合,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安排体检。考生要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听从安排,遵守纪律。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需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体检表中有本人填写部分,要按要求清晰、如实、逐项填齐。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晨要空腹、不得饮水。 七、女性受检者有妇科检查,晨起尽量不排尿。如已怀孕要事先告知有关组织者和医生,勿做X光。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参加体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影响其录用结果自负。 九、自带体检费人民币210元。 附:2008年葫芦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葫芦岛市委组织部 葫芦市人事局 进入体检名单:葫芦岛进入体检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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