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闽注考办〔2007〕7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福建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
福建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 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时间:2007年9月14日至16日。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4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5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省直考区:2007年5月10日—20日(含双休日,不再补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州市冶山路43号);
2.各地市报名时间、地点见各设区市财政局通告。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55元/科,其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2.报名时,须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登记表》。持IC卡的考生填表后可直接报名,如持外省IC卡的考生,还需提供一寸黑白免冠近照一张;IC卡遗失的考生先补卡后填表、报名。无IC卡的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一张。
六、考试用书发放和考前培训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 应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自愿购买。
(二)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有关参考资料,及举办考前辅导班。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为方便应考人员复习应考,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自2007年6月起陆续回答应考人员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届时关注。
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010-68703206);或发电子邮件,会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kj@cicpa.org;审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j@cicpa.org;财务成本管理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