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人事局: 根据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7]55号),现就我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省财政厅、人事厅《转发财政部 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报考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7年12月底止。
二、报名方式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以下简称“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三、考试级别、科目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08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纲。
五、考试时间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8年5月17、18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7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8日
9:00—12:00
中级会计
六、报名时间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每天具体开通时间以全国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星期六、日休息),具体地点见附件1.各区、县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务必于2007年11月21日前结束,并于11月22日将考试用书征订数量汇总报市财政局(会计处),11月23日将报名人数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七、报名程序
1.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有意报名的人员应事先登陆我市网站www.gziac.org.cn,查看2008年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事项指引。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10月25日至11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test.acc.gov.cn),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据实录入报名信息,仔细核对(尤其是电话号码,是忘记登陆密码,找回的必要条件),记下本人注册报名号和密码;需要考试教材的考生,应网上订购教材。之后考生应将通过照相馆或数码相机拍照的、清晰完整的本人近期(3月以内)、免冠的数码相片上传。相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以考生报名注册号命名(例如:11000000001.jpg)。相片必须清晰、完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相片或不能按要求上传相片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到报名点现场照相或者交纳近期免冠、清晰完整实体照片,由现场确认点统一扫描后上传。不论是否成功上传相片,考生均应从网上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于11月12日前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