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物流师考试(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二级)成绩已经在网站公布,在本网站首页的成绩查询栏目中输入您的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我省有关成绩复查的规定进行复查。 注:如果考生成绩一栏显示无分字样,请与报名机构联系并在15个工作日内由各市鉴定中心统一汇总后,一并上报省中心。 来源:无忧考网-物流师 http://www.51test.net/wls 更多信息请访问: 无忧考网物流师频道 交流讨论: 精品学习论坛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我省有关成绩复查的规定进行复查。 注:如果考生成绩一栏显示无分字样,请与报名机构联系并在15个工作日内由各市鉴定中心统一汇总后,一并上报省中心。 来源:无忧考网-物流师 http://www.51test.net/w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