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宪法学(三)[1]
2008年3月31日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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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综合 -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2年) 85.下列有关宪法的指引作用的表述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宪法指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构、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B.宪法指引的范围涉及政治、的经济、的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C.宪法指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 D.宪法的指引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 答案及解析:ABCD 指引作用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的导向、引路作用。宪法的地位和内容决定了宪法的指引作用具有自身的特点:第一,指引的主体既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包括公民个人;第二,指引的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第三,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指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第四,宪法是民主的法律化,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其指引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 86.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高先生可以当选?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35人,高获得选票6831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41人,高获得选票3421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43人,高获得选票 6749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85人,高获得选票13073张 答案及解析: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0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同一法律第41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本题中该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过半数至少为6840人。根据上述规定,A项中参加投票人数未过半数,选举无效。B项中参加投票人数过半,选举有效,高获得选票最低当选票数为3421票,依法得当选。C项中选举有效,但最低当选票数应为6822票,高未达到此数,依法不得当选。D项中参加投票人数甚至多于选民人数,选举当然无效。 87.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 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 B.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 C.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 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 答案及解析:ABD 《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88.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B.国务院有权决定自治州的设立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有权决定民族乡的设立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大赦 答案及解析:ACD 《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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