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2002年)
69. 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B.经市公安局批准,县公安局可以设立派出所
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D.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
答案及解析:CD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A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行政法的有关内容,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它的设立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依法设立。据此B项错误。《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二至五人。”那么,国务院不需经其他机关批准即可设立直属机构,C项错误。
70.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必须作出发回重审裁定?
A.原审判决遗漏被告的
B.原审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入的
C.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
D.原审不予受理裁定购有错误的
答案及解析:ABC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第1款的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被告和第三人均属于诉讼当事人,因此ABC正确。根据该法6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所以,D项中的原审不予受理裁定确有错误的,并不发回重审,D项不应入选。
71.在哪些情况下,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A.看守所干警唆使被揭押人员殴打他人的
B.乡政府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征收提留款的
C.镇政府对超生妇女集中教育不许回家的
D.商检局错发商检证明导致出口商品被退货的
答案及解析:AD 《行赔规定》第3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3、4、5项和第4条第4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A属于第3项的情形,可直接起诉,c属于(一)项的情形,需先经过行政确认。《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D属于第4项的情形,可直接起诉,B属于第3项的情形,需先经行政确认,因此选AD.
72.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B.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
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进行处理
D.市土地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答案及解析:BCD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对于本案区土地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并附带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应由市土地局或区政府为复议机关。那A项将市政府列为复议机关,错误。《行政复议法》第26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据此,复议机关在无权处理的情况下应转送有权处理机关处理,但B项中却将省国资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而市政府对此规定显属有权处理,因此B项正确。CD两项都提到处理机关 ,一为省政府,一为省国资厅,所以都正确。
73.市规划局批准房地产企业大力公司在一片旧居民区开发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居民认为自己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已经在该片土地上居住 40年,规划局在大力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批准建房是违法的。如果居民不服提起诉讼,下列有关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居民不是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不具备原告资格
B.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权益是否合法不影响其享有原告资格
C.规划行为是针对大力公司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
D.居民在批准规划阶段不具备原告资格,一旦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便享有原告资格
答案及解析:ACD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只要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就有原告主体资格。那么,本案中居民应该有原告资格,ACD项错误。
7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河道边建造起价值5000万的商品房。市防洪指挥部领导小组认为该片住宅违反了《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于以拆除的处罚决定并于第二天强行爆破拆除,但没有下达任何书面决定。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该处罚决定主体和程序均不合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发现具体行政行为确实违法。对此,下列哪些处理是错误的?
A.撤销该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B.确认处罚决定违法,责令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C.撤销该处罚决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D.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答案及解析:ACD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本案该具体行政行为经审查虽然是违法行为,但房地产开发公司5000万的商品房已经被强行爆破拆除,该违法行为已经没有可撤销的内容,因此法院只能依法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且,根据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为最大程度保护相对人利益,对于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法院应责令被告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可见AC表述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本案不属于这其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因此D表述也不正确。
75.刘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口头作出罚款2肋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J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贿取其申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可以拒绝
B.该处罚决定违法,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论
C.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坤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D.该处罚决定无效,刘某可以拒绝
答案及解析:BD 《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据此,排除AC.
76.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A.公安干警追捕逃犯时依法鸣枪示警误伤过路行人的
B.领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制售伪劣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
C.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期执行2年后经审判监督程序被认定犯罪时不满14周岁而不负刑事责任的
D.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经评估机构估价而低价格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答案及解析:CD 《国赔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17条第2项、第3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c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对判决执行部分予以赔偿。《国际赔偿法》第16 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D属于违法执行侵犯相对人财产,应予以赔偿。B属于私人之间的损害赔偿,A属于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应予以补偿。
77.被告人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前的哪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A.执行刑罚中被依法减刑的,对于被减刑部分的刑罚
B.执行刑罚中被保外就医的,对于保外就医期间的刑罚
C.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
D.被判处管制刑罚的
答案及解析:ACD 《国赔解释》第4条规定:“根据赔偿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CD符合题意。A被减刑部分属于免除刑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可选。B保外就医仍属于执行,国家应予以赔偿。
78.行政诉讼过程中,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A.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B.上诉人认为法院偏袒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C.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经合法传唤捡不到庭的
D.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
答案及解析:AB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9条第1款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据此AB项应按撤诉处理,而C项中应缺席判决。《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0条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据此,D项中不应按撤诉处理,而应作出确认判决。
79.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A.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
B.街道办事处向居民摊派管理费的
C.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拍卖扣押的货色抵缴税款的
D.市政府打假办公室由自己的名义对企业给予递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
答案及解析:AC 《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所以,AC项中的复议机关即可以是公安局、税务局。《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 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本题中,AC项中的派出所与税务所就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因此应以其设立机关为被告,那么公安局、税务局作被告就与复议机关重合,应该选。《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那么,对B项的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规定:“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那么,街道办事处作为授权组织,应自己做被告。所以,B项中的复议机关与诉讼被告不重合。D项中的打假办既非派出机关,又非派出机构,其所为的行政行为应视为市政府所为,复议机关应为上一级人民政府或派出机关,依以上司法解释,对其所为之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80.关于较大市地方性法规的劫定程序,下列说法中咖些是正确的?
A.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适当性审查
B.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
C.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作出不批准的决定
D.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后,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答案及解析:BC 《立法法》第63条第2款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C项也正确。该法第69条第3款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D项错误。
(2003年)
69.某区公安分局因追赃将甲厂的机器设备连同其产品、工具等物品一并扣押,经评估价值10万元。甲厂雇人看管扣押的设备等物品,共花费900元。后市公安局通过复议决定撤销区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区公安分局将全部扣押物品退还甲厂。甲厂将所退物品运回厂内安装,自付运输、装卸费800元。甲厂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损失应予赔偿?
A.5000元的购买设备贷款利息
B.设备被扣押期间2万元的企业利润损失
C.800元的运输、装卸费
D.900元的看管费
答案及解析:CD 依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财产损失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①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②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故选C、D项。
70.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人民政府在其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无效
B.《实施办法》没有超越《种子法》的规定,有效
C.国务院若认为《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撤销
D.受处罚人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对《实施办法》一并请求审查
答案及解析:AC 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依立法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①超越权限的;②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依立法法第88 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另依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③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故选A、C项。
7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A.警察王某之子玩弄王某手枪走火,致人伤残的
B.章某因盗窃被判刑后,为达到保外就医目的而自伤的
C.民事诉讼中,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
D.警察接到报警后,拒不出警造成财物被抢劫的
答案及解析:CD 依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予赔偿,故不选A.依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予赔偿,故不选B.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故选C.依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D情形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72.公安局以徐某经营的录像厅涉嫌播放淫秽录像为由,将录像带、一台VCD机和一台彩色电视机扣押,对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录像带的鉴定结论。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鉴定结论中应当载明鉴定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B.徐某认为鉴定结论有误口头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C.徐某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除有正当事由外鉴定人应当出庭
D.徐某证明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人民法院应不予采纳
答案及解析:ACD 依《行政证据规定》第14条规定,提交给法院的后一类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B错误,依《行政证据规定》第 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C 正确,依《行政证据规定》第47条规定,在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鉴定人因正当事由不能出庭的,经法庭准许,可以不出庭,由当事人对其书面鉴定结论进行质证。D正确,依《行政证据规定》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其内容,若鉴定书内容欠缺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73.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及解析:BCD A错误,B、C项正确。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0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诉讼”是指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74.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
A.乙市铁路运输法院
B.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及解析:CD 依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故选C、D项。
75.某市某区公安分局认定赵某有嫖娼行为,对其处以拘留15天,罚款3000元。赵某不服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赵某提起行政诉讼。在第一审程序中,原处罚机关认定赵某有介绍嫖娼行为,将原处罚决定变更为罚款1000元。赵某对改变后的处罚决定仍不服。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法院应继续审理原处罚决定
B.法院应审理改变后的处罚决定
C.审理原处罚决定还是改变后的处罚决定由法院决定
D.原告对原处罚决定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对原处罚决定作出相应判决
答案及解析:BD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及由此产生的结果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原告的态度。①如果原告同意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并提出撤诉申请,经人民法院准许,诉讼结束。②如果原告不同意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不提出撤诉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就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裁判。不过,因被告曾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过改变,在判决时法院应注意判决形式: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而非撤销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不是作出维持判决。③如果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故选B、D项。
76.关于规章制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起草单位必须举行听证会
B.部门规章送审搞,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
C.除特殊情况外,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D.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法报有关机关备案
答案及解析:CD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据此,听证会并不是必须举行的,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八条,规章送审稿由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这意味着,部门规章由各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审查,而非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因此B选项错误。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2条,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此C选项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4条,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据此,D选项正确。
77.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或者机构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
A.国务院办公厅
B.国家体育总局
C.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D.审计署
答案及解析:BD 依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故选B、D项。
78.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建设的居住小区整体结构设计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给原告甲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但是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等已经建成交付使用。撤销批准建设的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判决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B.判决被告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C.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D.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及解析:ABC 既然市城市规划局的批准行为是违法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一项,不能作出维持判决,因此D选项不应选。根据《行诉解释》第58条“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故选A、 B、C项。
79.上市公司蓝索公司因严重违规操作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终止股票交易,对于该项决定,能够以蓝索公司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A.拥有蓝索公司股票的股民
B.蓝索公司的股东代表大会
C.蓝索公司的主要债权人
D.蓝索公司的董事会
答案及解析:BD 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股份制企业的内部机构被赋予了原告的资格,但是,起诉时必须以企业的名义。
80.下列哪些国家侵权行为不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
A.公安人员盘问过程中殴打刘某
B.海关违法扣留张某5小时
C.法院以转移被查封财产为由错误拘留陈某15日
D.镇政府公布本镇有不良嗜好人员名单
答案及解析:ACD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并非所有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赔偿方式,其仅适用下列侵权行为:①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②行政机关非法拘留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③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④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致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的。故选A、C、D项不适用。
(2004年)
72.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年5月,百乐公司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该矿区采矿许可证。 2003年11月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强力公司颁发了该矿区的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百乐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于百乐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B.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D.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及解析:BD 依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第(八)类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裁决案件。
73.2002年4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2002年6月1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03年2月4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抵押证书时某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该项抵押无效,判定银行无权主张土地使用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局应对银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
C.银行须在2005年2月4日之前行使赔偿请求权
D.银行在向土地管理局请求赔偿之前,应当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
答案及解析:AD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人民法院的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确认判决都是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根据。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银行要求土地管理局承担责任前,应首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并符合行政赔偿时效的规定。该案中,民事判决所确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作为判定行政机关某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依据,除非银行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74.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C.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D.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答案及解析:ACD A不正确,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C不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D不正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75.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C.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D.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答案及解析:ACD A错,行政许可法第20条,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关规定。B对,行政许可法第23条,行政处罚法第17条。C错,行政许可法第24条,行政处罚法第18条。D错,行政许可法第48条,行政处罚法第43、38条。
76.商务部根据中国四家公司的申请并经调查公布了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认定从A国进口苯酚存在倾销,有关公司倾销幅度为6%—144%,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对A国甲公司征收6%、乙公司征收144%的反倾销税,期限均为5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以对商务部关于倾销幅度的终裁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乙公司可以对商务部征收144%的反倾销税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C.法院应当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D.法院可以参照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定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
答案及解析:ABD A对B对,根据行政诉讼法和2003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对下列反倾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有关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的终裁决定;有关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C错D对,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倾销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
77.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C.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答案及解析:BD A错,行政诉讼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B 对,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C错,人民法院作出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证据确凿;②适用法律、法规正确;③符合法定程序。D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指经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成立,但又不适宜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其他类型判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否定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判决形式。
78.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伪劣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力青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力青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C.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答案及解析:AD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②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9.2002年7月3日,张某驾驶车辆携带所承包金矿自产30公斤黄金前往甲市销售,途中被甲市公安局截获。公安局以张某违反《金银管理条例》,涉嫌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物品为由,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扣押了涉案黄金。随后检察院批准对张某逮捕。2003年2月,国务院发布决定,取消了涉及黄金生产销售的许可证,检察院遂以认定犯罪的法律、法规已经发生变化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并未返还扣押的黄金。张某不服,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检察院应当责令公安局返还扣押的黄金
B.公安局与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对张某被羁押期间的损失,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对张某被扣押的黄金,应当返还
答案及解析:ABC A不正确,国家机关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如果被侵害的财产尚未灭失,应当返还,造成损害的,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0.1983年3月2日,13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1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
B.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
C.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钱赔偿责任
D.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
答案及解析:BCD 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①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②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③、④项的规定赔偿;③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④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⑤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⑥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⑦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2005年)
80.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一个月后,该局通知彭某将汽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
C.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即可视为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某县公安局应满足彭某提出赔偿其汽车维修费、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的要求
答案:AB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赔偿范围
详解: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特定人或特定物,作出的以限制权利和科以义务为内容的、临时性的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对逾期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的义务的相对人,依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措施。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并不能强制彭某缴纳罚款义务的履行或达到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因此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不管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强制执行,都必须由享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采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只有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才有权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据此,选项B正确。
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可以认定为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目的性和临时性,目的实现即应解除。所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先前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也可能意味着目的己经实现,或行政机关认为没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据此,选项C错误。
县公安局在扣车期间使用该车,属于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依法对事故损坏应当承担行政赔偿义务。但是,扣车期间该车的养路费和停运收入损失是否赔偿,取决于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否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2项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决定的,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有权依法扣押财物。这意味着,本案中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合法,当然也就没有赔偿该车的养路费和停运收入损失的问题。综上,选项D错误。
评论:选项C的干扰性较强,难度较大。
8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这里新证据是指:
A.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C.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D.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所没有反驳的证据
答案:ABC
考点:新证据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2条,选项ABC正确。根据该《规定》第7条第2款,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据此,原告或者第三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接纳,当然谈不上质证的问题。据此,选项D不应选。
评论:直接来自司法解释规定,难度不大。
8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减轻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C.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D.除当场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答案:BC
考点:行政处罚
详解: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据此,选项A错误。根据该法第56条,选项B正确。根据该法第38条第2款,选项C正确。根据该法第40条,选项D中“除当场处罚外”错误,应当是“除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外”。
评论:考查对行政处罚法法条的熟悉程度,相当细致,要求准确把握。
83.某市建筑材料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该厂既不交纳罚款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环境保护局应当自罚款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B.市环境保护局如有理由认为某市建筑材料厂逃避执行的,可以在提出执行申请之前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市环境保护局应当向法院提供某市建筑材料厂财产状况的材料
D.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此罚款决定前,应当对罚款决定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答案:BCD
考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8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选项A中的申请执行期限的起算点(罚款决定生效之日)和长度(90日)都是错误的。根据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条、第92条和第93条的规定,选项B、C、D正确。
评论:选项A具有一定干扰性。
84.下列哪些情形不符合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
A.某市工商局在招标采购中,因符合技术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废标
B.某市某区人民政府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C.某区卫生局在政府采购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
D.某县人民政府因需购置一批办公电脑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答案:BD
考点:政府采购
详解:选项A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16条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必须由地级以上政府设立,县级、乡级政府无权设立。选项B应选。选项C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3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县政府购置办公电脑,可以从大量供应商处采购;而且选项D没有明确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或“继续添购”。据此,选项D应选。
评论:本题有一定难度。《政府采购法》条文众多,可考性条文也较多,但每年考查不会超过2分,使得考生相对不重视该法。本题涉及到的知识点较多,因此难度较大。
85.金某因举报单位负责人贪污问题遭到殴打,于案发当日向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久拖不理。金某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区公安分局以未成立复议机构为由拒绝受理,并告知金某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金某可以向某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B.金某可以以某派出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金某可以以某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当对某区公安分局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答案:ABCD
考点:复议机关
详解:公安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金某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起诉;如果金某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复议机关可以是区公安分局,也可以是区政府;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公安派出所为被告。据此,选项AB正确。
区公安分局作为复议机关拒绝受理,参照《行政复议法》第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金某可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起诉。据此,选项C正确。另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4条,选项D正确。
评论:本题难度不大。特别注意,本题不存在复议前置的问题。
86.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区动植物检验局未按照法定标准收取许可费用,应当对其直接责任人以行政处分
B.医生李某死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医师资格
C.某省公安厅对某高校教师出国护照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D.某企业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的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被撤销后,在一年之内不得再申请该项许可
答案:AB
考点:行政许可
详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5条,选项A正确;根据该法第70条第2项的规定,选项B正确。高校属于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它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并非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选项C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第3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选项C的情形仍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选项C错误。在选项D,该企业已经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而该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9条,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而不是“一年”。据此,选项D错误。
评论:选项CD涉及的法条,是考生在复习中应当予以重视的法条,难度适中。
87.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答案:BCD
考点:原告资格、起诉期限、行政赔偿范围
详解:甲县政府强行拆除乙厂房屋,乙厂是甲县政府强行拆除行为的相对人,当然具有原告资格。一般地,经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其企业法人资格终止。因此,乙厂在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之前起诉是具有原告资格的。至于起诉后其终止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1款第3项、第2款和第52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总之,选项A正确,不应选。
严格说,2003年1月乙厂提起的诉讼应当是行政赔偿诉讼。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据此,选项B不正确,应选。
乙厂的请求包括两项:一是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二是要求赔偿物品损失。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所以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依法不会得到支持;但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是强制拆除违反法定程序造成的,依法可以得到支持。据此,选项C、D错误,应选。
评论:本题难度不大,但如果审题不清,不注意乙厂的请求到底是什么,容易在选项CD中挑一个作为应选项。
88.某公司准备在某市郊区建一座化工厂,向某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公司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某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联合为某公司办理手续
C.拟建化工厂附近居民对核发该项目许可证照享有听证权利
D.如果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在4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结全部证照
答案:AC
考点:真实义务、行政许可办理方式、听证权利、行政许可决定期限
详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1条,选项A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6条第2款,
市政府“可以”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联合办理,也可以确定一个部门统一办理,还可以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集中办理。选项B中的“应当”二字错误。建设化工厂直接涉及附近居民的重大利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选顶C正确。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第2款,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题干中并末明确采取上述方式办理,而且第42条第2款规定的45日可以延长15日。据此,选项D错误。
评论:法律贵在准确二字。选项BD的错误,说到底就是误用了“应当(应)”。
89.对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A.10岁孤儿王某起诉要求乡人民政府顿发孤儿生活供养证的
B.伤残军人罗某起诉要求县民政局发放抚恤金的
C.张某被工商执法人员殴打致残起诉要求赔偿的
D.王某因公致残起诉要求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支付保险金的
答案:BD
考点:先予执行适用情形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8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据此,选项BD正确。
评论:直接来自司法解释条文,难度不大,属于送分题。
90.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A.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B.小王2004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05年1月转正
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D.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的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在申诉期间财政局应当保留田某的工作
答案:ABD
考点:公务员辞退、适用期、离职手续、不停止执行原则
详解: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第1项,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选项A中李某考核不称职并非“连续两年”,据此选项A错误,应选。根据《公务员法》第32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即“转正”必须经过一年,选项B仅为半年,应选。选项C符合《公务员法》第86条规定,不选。根据《公务员法》第91条第2款,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据此,选项D错误,应选。
评论:《公务员法》尽管在考试当时还没有生效,但这不妨碍作为考查对象。类似现象,在司法考试中累见不鲜。
(2006年)
80.李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某县国税局要求李某限期缴纳税款1500元并决定罚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国税局将李某的中巴车扣押,李某不服。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对缴纳税款和罚款决定,李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李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
C.对扣押行为不服,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D.该国税局扣押李某中巴车的措施,可以交由县交通局采取
答案及解析:AD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纳税争议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但对处罚决定和强制执行措施不服不是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起诉,A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所以A应选,C不选。
第8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某欠缴的税款和罚款加起来不过2500元,而中巴车的价值显然超过了2500元;此外,国税局要么自己执行,要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应当交由县交通局采取。所以D项错误,应选。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B项说法正确,不选。
81.关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自然人不能作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B.除《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外,政府采购人不得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否则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C.两个以上的法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D.中标的供应商必须依法自行履行合同,不得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答案及解析:ABD 《政府采购法》第21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A错误,应选。第22条第2款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B错误,应选。第24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C正确,不选。第48条规定,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所以并不是绝对不可以分包,D错误,应选ABD。
82. 2006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处罚决定
B.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将此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
D.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中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及解析:AC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所以派出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A项正确,应选。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所以派出所不能当场决定时吴某处以300元罚款,B错误,不应选。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郊区旅社在这里是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C正确,应选。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不再复议前置。D错误,不选。
83. 1997年沈某取得一房屋的房产证。2001年5月其儿媳李某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到某市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在申请书一栏中填写"房屋为沈某、沈某某(沈某的儿子)共有",但沈某后领取的房产证中在共有人一栏空白。2005年沈某将此房屋卖给赵某,并到某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赵某领取了房产证。沈某某以他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为由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以房屋转移登记事实不清撤销了房屋登记。赵某和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沈某某和李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市房管局办理此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C.某市房管局为沈某办理换证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D.李某是否有委托代理权是法院审理本案的核心
答案及解析:BC A项中李某只是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到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与某市人民政府的复议行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不得作为第三人;B项中赵某和沈某是对政府撤销登记的行为不服,因此法院只审查撤销行为的合法性;C、D两项的理由同上。
84.关于行政监察机关及其职责、权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监察业务上,上级监察机关与下级监察机关之问是一种指导关系
B.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
C.监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可以列席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会议
D.县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所属的乡人民政府任命的人员实施监察
答案及解析:BCD 根据《行政监察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因此,上级监察机关与下级监察机关之间是一种领导关系,A错误,不选。
第8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B正确,应选。
第27条规定,监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可以列席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会议,监察人员可以列席被监察部门的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C正确,应选。
第16条第2款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D正确,应选。
85.甲乙公司签订了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5辆"五星牌"汽车的合同。乙公司按约定将汽车运至甲公司所在地火车站。某市工商局接举报扣押了汽车,并最终认定乙公司提供的五辆"三星"牌汽车是某国外某一品牌汽车,乙公司将其冒充国产车进行非法销售,遂决定没收该批汽车。乙公司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向法院提供了该批汽车的技术参数,某市工商局则提供了某省商检局对其中一辆车的鉴定结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公司在提供图片及技术参数时,应附有说明材料
B.若乙公司提供证据证明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法院应不采纳该鉴定结论
C.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为某市工商局处罚乙公司的证据,是法院采纳此鉴定结论的条件之一
D.对某市工商局的没收决定,甲公司具有原告资格
答案及解析:ABC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A正确,应选。根据上述司法解释62条第(三)项规定,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B正确,应选。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是证据被采纳的条件之一,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是某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与被诉行政行为密切相关,所以C正确,应选。该案中工商局没收的是乙公司非法销售的某外国品牌汽车,并非甲公司订购的国产车,甲公司对该批车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行为的相对性原则,对于工商局的没收决定,甲公司没有原告资格。D项错误,不应选。
86.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注销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涉及到被许可人实体权利
B.规章的修改可以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
C.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授予的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予赔偿
D.注销是行政许可被撤销和撤回后的法定程序
答案及解析:ABD 《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69条都规定了这样的原则:已生效的行政许可变更、撤销、撤回,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的,被许可人可以获得补偿或赔偿,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涉及到被许可人的实体权利,A正确,应选。
第8条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B正确,应选。
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C中间缺少"被许可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条件,即在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都存在过错时,对于相对人非法获得的利益,不予保护。C错误,不选。
第70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撒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D正确,应选。
89.某省甲市南区人民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成立一公司负责旧房拆除。郭某因与该公司达不成协议而拒不搬迁。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其住房强制拆迁。郭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一个月未得到南区人民法院答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C.郭某可以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D.因此案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南区人民法院不予答复是正确的
答案及解析:AB 《行诉解释》第32条第3款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AB正确,应选。
88.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市规划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责令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市规划局申请法院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县土地局、某乡政府和市规划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
C.市规划局有权撤销张某的规划许可证
D.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BCD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只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才承担赔偿责任。市规划局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A说法错误,不选。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属规划局的职权范围,县土地局和乡政府属于越权行为,正确,应选,同理,C应选。在规划局通知张某停工后张某仍继续施工,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D正确,应选。
89.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国家对受威胁区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
B.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C.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D.关闭动物交易市场
答案及解析:BC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31条规定,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二)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BC正确,应选。AD是对"疫区"可以采取的措施,不选。
9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保证金30万元。后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被取消,乙公司也无资金退还甲公司,甲公司向县公安局报案称被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诈骗3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王某传唤到公安局,要求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并将扣押的乙公司和王的财产移交给甲公司后将王某释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公安局的行为有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县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名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乙公司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县公安局行为违法井请求国家赔偿,法院应当受理
D.甲公司获得乙公司还款是基于两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的还款行为有效
答案及解析:BC A、B项矛盾,因此只有一项能入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本案中公安机关将王某传唤至公安局,要求其签订还款协议书的行为显然超出了刑事侦查的职权范围,属于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名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正确,应选。乙公司的财产被公安局扣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并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C项正确应选。D项的说法不成立,既然基于民事权利,甲、乙两公司之间就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无权主动采取强制措施解决民事纠纷。甲公司与王某之间的还款协议书不是在当事人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不具有约束乙公司的效力,所以乙公司的还款行为无效,D错误,不选。
来源:无忧考网-司法 http://www.51test.net/si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