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提升我省导游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省旅游考评中心拟从即日起统一组织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29日; 2、报名时需携带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初级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 3、费用:750元/人。考生报名、培训、考试及教材费用均在报名时一并交纳。(外地学员食宿费自理)。 4、报名地点:省旅游局考评中心培训科(长春市新民大街1448号,长白山宾馆后院四楼)。 三、培训事宜 1、培训时间:2008年5月4日-9日; 2、培训地点:省旅游局考评中心四楼教室; 3、培训内容:《导游知识专题》(导游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汉语言文学知识》(汉语言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 四、几点说明: 1、各地接此通知后,及早面向社会作好宣传和通知,严格按照考生报名条件认真组织落实好报名审查工作,并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或登录http://www.gotojilin.com自行下载表格),报送至吉林省旅游考评中心培训科。联系人:古屹、唐晓鸥,联系电话:0431-85673436,传真:0431-85673436。 2、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 3、经省旅游局研究决定,凡参加2008年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培训的人员,免当年或下一年的初级导游证年审培训及年审费用。 4、考试时间:9月13日。 5、考生报名、培训、考试及教材费用均在报名时一并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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