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日前出台了《浙江省机动车驾培模拟器资金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教练车数量在50辆及以上机动车驾培机构(衢州、丽水、舟山的机动车驾培机构可放宽到30辆及以上)或省级交通行业示范机动车驾培机构(省教练员考试点、省十佳驾校、省诚信道路运输企业)可获得补助。
补助的驾培模拟器需符合下列条件:(一)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购置的新产品;(二)符合《汽车驾驶训练模拟器》(JT/T378-2005)规定的技术要求;(三)具备与现行部颁教学大纲相配套的具有基础驾驶和特殊道路交通环境驾驶模拟训练功能;(四)每台单价在2万元以上。
其中,2007年购置的模拟器按购置价格的40%补助,2008年购置的模拟器按购置价格的30%补助,2009年购置的模拟器按购置价格的20%补助,每台最高补助限额5万元。2009年之后不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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