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岭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铁市人发[2008]11号)和《铁岭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铁市人发[2009]3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定于2009年7月组织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93名 ,铁岭市商业银行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表说明。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报考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与聘用单位无关。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日至7月7日上午8:30分至下午4:30分。
2、报名地点:铁岭市人才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一楼)。
3、有关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照片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每名考生需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每科50元)。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证明其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并在按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时准时提交有效证件原件,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应首先阅读《招考公告》,选择一个报考岗位,填报《报名信息表》,提交相关证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办理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专业科目笔试为通用基础理论。
2、、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