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附人才需求表[1]
2009年6月24日 来源:教师招聘网
保过培训
【教师招聘网 - 辽宁三支一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9]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全省44个县(市)和34个涉农区从事服务工作,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做好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对象、人数、期限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招募重点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近2年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人数 2009年计划招募300人左右。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 (四)招募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经费来源 2009年,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经费标准,列支500万元专项经费(不含大连市)支持该项工作。经费由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资金渠道、计划资金使用标准统一支配和管理。各市可根据情况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三、组织保障 (一)由“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工作 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等10个部门组成。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工作分工与职责 1.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三支一扶”工作总体规划、管理、协调、指导等。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制定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组织招募、体检、岗前培训及派遣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补贴、保险等经费的管理、拨付;办理“三支一扶”大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商业保险。教育部门负责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协助做好组织招募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三支一扶”计划有关经费的落实工作;组织、宣传、农业、卫生、民政、扶贫办、共青团等部门协助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2.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三支一扶”计划需求岗位汇总上报;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签订协议、报到等具体事宜;本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和生活补贴、养老社会保险等经费的管理和拨付。 3.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岗位征集、申报;“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和生活补贴发放、养老社会保险办理;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日常管理、考核及生活、安全、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招募原则和程序 (一)招募原则:坚持“就地就近,专业对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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