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史莎等65人为公务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022-24465673。查看详细 来源:无忧考网-公务员 http://www.51test.net/gwy 更多信息请访问: 无忧考网公务员频道 交流讨论: 精品学习论坛
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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