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扬州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关键之年。
2008年扬州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目标要求和公务员履职要求,继续深化公务员法律普及工作,着力抓好具有公务员履职特点的专项法律法规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在公务员队伍中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进法治扬州建设,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2008年扬州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突出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统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融入到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去。二是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核心作用。通过精心策划和组织 “法律进机关”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始终强化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国家公务员中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三是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使广大公务员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四是切实加强新法规的普及工作。今年重点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物权法、城乡规划法、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突出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始终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公务员的现实法律需求,认真思考谋划和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保护、知识产权等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为保证2008年扬州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扬州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公务员学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合实际的公务员学法计划,落实公务员学法工作部门和单位责任制。二是抓好培训。要求各单位要继续落实公务员普法培训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都要采用轮训、骨干培训、讲座等各种形式开展普法专题培训,同时,要把学法内容纳入各地各单位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之中,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三是突出重点。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学法,特别要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的,重点抓好公务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门法律法规的学习,要以“干什么,学什么;管什么,懂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增强公务员学法的针对性,努力培养一支包括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四是加强督查。着力开展公务员“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督查工作。下半年,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市公务员“五五”普法规划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并将公务员法制教育实施情况作为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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