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按照“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规定,经对最终交费确定人数的统计,现将核减及取消部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取消岗位已交费应聘人员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交费银行账号。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五月四日附件: 取消岗位一览表 来源:无忧考网-事业单位 http://www.51test.net/sydwzp 更多信息请访问: 无忧考网事业单位频道 交流讨论: 精品学习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