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财政部定于2008年9月开展2008年企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对象选拔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08〕3号)转发给你们,请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并组织动员符合财政部规定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请具备条件的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申请者所在企业属省国资委监管的,申请表送省国资委,所在企业属省工商联会员单位的,申请表送省工商联,由省国资委和省工商联集中于2008年5月6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其他省属国有大型企业申请者的申请表,请于2008年5月6日前直接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考试地点安排
选拔考试安排在广州市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具备条件的申请者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所列项目,并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和按规定提供的个人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统一用word文档编辑,用A4纸打印,并同时上报软盘;个人资料复印件应使用A4纸。
联系电话:
龙文标 020-83170540,13533651562
许健昶 020-83170315,1357042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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