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资金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将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有机结合起来,使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更加透明、合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了行政单位决策水平,丰富了政府会计工作职能。
目前,海南省行政单位会计人员只有300多人,比几年前减少了近1000人,仅工资一项,每年就节约财政行政资金近1500万元。这一成效的取得源于海南省实施的财政资金会计集中核算改革。海南省从2001年启动以会计委派为实现形式的集中核算改革到该项改革,已历时7年。目前,海南省级实施集中核算的单位371家,其中会计网络核算集中监管单位129家,全省18个市县3155家,占全部行政事业单位总数的95%。所有单位全部使用统一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进行集中核算,通过GFMIS完成财务信息汇总,突破了传统集中核算观念,实现了工作重心从“人员的物理集中”向“会计的信息集中”转化。
推动改革
坚持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相结合,确保财政改革整体推进。 海南省在推行集中核算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会计集中核算为基础,整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与财政其他改革,如政府采购、工资统发、非税收入等有机衔接,通过分析、整理出财政管理的资金流、指标流和信息流,梳理集中支付和集中核算业务流程,进而采用GFMIS将业务流程予以固化,最终构建出在保持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核算统一、人员集中、档案集中和信息集中,即“三不变、一统一、三集中”的全新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同时,海南省在改革过程中,注意以提高会计服务质量为重点,不断简化资金支付业务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推行支付和会计服务的首问负责制和限时服务制,保证了财政各项改革的整体推进。
实现两项监督互补,集中核算改革通过利用预算监督和会计监督的有机互补,构建了防治腐败新机制。海南省的集中核算改革借助GFMIS,贯穿了部门预算、用款计划、用款申请、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等财政公共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财政财务的各项业务和信息全部通过系统实时反映和控制,形成了从预算编制、指标分配到资金拨付、会计核算的环环相扣的财政管理整体链条,解决了以往监督的时滞和断层问题,促使预算监督与会计监督有机互补。通过会计监督“关口前移”,使财政监督从事后检查转变为事前预防、全程监督,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来,海南省白条充账、胡花乱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基本杜绝,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的相关要求得以严格落实,挤占挪用资金和无预算、超预算开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促进两个平台共建,将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纳入金财工程的范围统一开发建设,实现GFMIS与金财工程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促进两个信息平台共建。
2003年,海南省启动了GFMIS的开发建设工作,纳入金财工程建设范围,利用金财工程的专网框架,建立起以总账结构为基础的GFMIS大平台,涵盖了部门预算、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工资统发、非税收入和会计核算等财政管理的主要业务。2005年,开发的会计核算系统正式上线使用,省本级集中核算单位全部统一使用嵌入GFMIS的会计核算系统。2007年,在全省各市县进一步推广应用GFMIS,为实现全省会计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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