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文安县2011事业单位毕业生招聘条件

时间:2011-11-14 09:29:00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字体: ]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